2014年无锡宜兴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155人公告
2014-02-08 16:29:53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优化和充实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更好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宜兴市人

为优化和充实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更好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兴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对在岗幼儿教师不作此要求);

2.年龄18—30周岁(1984年2月28日—1996年2月28日),研究生及在岗幼儿教师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2月28日后出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6.宜兴生源或宜兴户口(户口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研究生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

7.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研究生:取得相应学位。

(2)2013届、2014届专科和本科师范类毕业生。

(3)2013届、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毕业生)。

(4)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2届、2013届毕业生。

(5)在岗幼儿教师: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工作满10年(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具有学前教育专科(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参加非法组织的;(5)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6)宜兴市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4年2月10日-2014年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3.报名地点:2014年2月10日在宜兴市教师进修学校(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9号),其他时间到宜兴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9号)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


5.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获得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材料。

6.报名考试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精神,收取考试费100元/人。

7.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3月12日。招聘计划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三、考试

1.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由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兴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第一阶段:笔试(或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另幼儿教师岗位第一阶段考试:笔试+技能测试。满分各为100分。

具体考试形式、内容详见附件3。

根据第一阶段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2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说课考试人员,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2)第二阶段:说课。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考试内容:分析、把握教材的能力,课堂教学设计的能力以及表达能力等。

两阶段考试结束后,将第一阶段成绩和第二阶段成绩按各占50%计算出综合成绩。另幼儿教师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30%+技能测试成绩x40%+说课成绩x30%。

考试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合格线的,不进入体检和录用程序。

2.考试时间:详见附件4。

四、体检及考察

1.将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同分的,按说课成绩高低确定。如说课成绩仍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市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

五、公示及录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先按本科及以上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普通中学及职业类学校教师的录用人员,再按余下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小学教师的录用人员,然后通过填报志愿的方式,确定任教学校。


3.递补。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普通中学及职业类学校缺额从同学科本科及以上考生中递补,小学缺额从同学科考生(综合成绩在合格线以上)中递补: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②办理录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师范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未取得学位证书;③拟录取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的;④拟录取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六、试用期管理

1.录用人员,由录用学校与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书》。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无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录用人员,试用期可延长至三年,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试用期满,经德、能、勤、绩考核合格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与其签订《宜兴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试用期聘用合同自然终止,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七、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教师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xlss.gov.cn

宜兴教育信息网:http://www.yxedu.net

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分别在宜兴教育信息网、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本公告由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7974858、87976352、87985125。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教育局纪委:051087981642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相关热词搜索:江苏华政教育 江苏公务员考试 江苏公务员

上一篇: 2014年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所属中学、专业学校招聘26人公告
下一篇: 2014年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新教师招聘84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