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社区居委会管理人员职业化进程,加强社区管理工作,虞山镇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社区工作者。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数量:
招聘社区工作者共40名(分A、B、C、D四类,每类招聘10名)。
二、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籍且居住在虞山镇的城乡居民;政治素质好,责任性强,热爱社区工作,有一定群众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服从分配;有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
资格条件:
A类:男性;40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5年工作经历;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B类:女性;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5年工作经历;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C类: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工作经历;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D类: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0日-12月21日,二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2.地点:常熟市虞山镇社区服务中心。
地址:枫林路150号。
联系电话:52871919(社区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52895635
四、报名办法: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近期免冠1吋彩色照片2张、学历证明、工作证明(人社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计算机等级证书,到报名现场领取并填写《虞山镇招聘社区工作者登记表》,办理报名手续。
五、考试和考察:
1.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对未取得计算机技术等级证书的报名人员进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本年度已参加过本镇或市以上组织的计算机能力测试并合格的在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后可免试)。
2.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内容主要围绕社区工作的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及基本技能。从高分到低,按1:3比例进入面试,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笔试、面试成绩按4:6计算总成绩,从高低到低分取足各岗位招聘人数进入考察环节。
4.考察:主要对应聘者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应聘者本人及主要家庭成员政治思想素质、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
六、试用录用:
考试、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和业务培训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办理用工手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综合得分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结果影响录用的;考察结果影响录用的;本人自愿放弃录用的;试用期内辞职的。
七、相关待遇:
1.试用期待遇: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
2.录用待遇:按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工资福利按虞山镇社区工作者待遇执行。
八、纪律:
公开招录用虞山镇社区工作者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2309400。
九、其他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虞山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