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简称丹阳市人社局)、丹阳市教育局决定,江苏省丹阳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创新实验班教学及奥林匹克竞赛辅导教师8名。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12月31日至198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五)具备良好的品行;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江苏省丹阳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
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省和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本次招聘,丹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的人员(特指开除)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5日-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手续和材料:应聘人员必须提交下列材料,交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