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速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高港区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5名,人员性质为合同制职工。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本人未受刑事、行政处罚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或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家庭主要成员未被刑事处罚;
3、具有泰州市户籍,户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6日;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掌握政治、法律等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汉字录入和语言概括能力;
5、性别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5年12月6日至1995年12月6日);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色盲、纹身,双眼矫正视力均为1.0以上。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泰州市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于6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高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港法院网公布本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填写报名表,同时缴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为报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时间
2013年1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
区人力资源市场(高港区港城路34号)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并于2013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凭本人身份证到高港区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技能测试(听打能力测试、听写能力测试)和面试组成。
1、技能测试包括听打能力测试和听写能力测试。听打能力测试,输入法自选。听打能力测试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输入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听写能力测试,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记录准确的汉字数量进行评分。
2.面试。按照听打能力测试占40%、听写能力测试占30%的比例,计算听打能力测试和听写能力测试合成成绩,根据合成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分跟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结束后,按听打能力测试占40%、听写能力测试占30%、面试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在指定网站公布。
(四)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受到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受过刑事处罚的;6.其他不适合在审判机关工作的。
(五)体检
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纹身,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传染性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在5.0(含)以上;身高(裸脚测量):男168厘米、女158厘米以上。其他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技能测试(听打和听写)成绩递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听打成绩递补,听打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听打能力测试确定。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高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外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聘用期管理及待遇
试用期工资每人每月15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80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同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
五、本简章由高港区人民法院、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391366(区法院)86966546(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86966163(区监察局)。
高港区人民法院
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