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坚持自愿报名,凡进必考;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学科、计划数
2014年教师需求学科分布情况 | |||||||||||||||||
合计 | 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计算机 | 科学 | 学前教育 | 特教 | 备注 | |
中学 | 34 | 7 | 7 | 4 | 2 | 1 | 2 | 1 | 3 | 3 | 2 | 1 | 1 | 语数外含中专校文化课教师各2名,音乐含中专校教师1名 | |||
小学 | 40 | 12 | 9 | 8 | 3 | 4 | 2 | 1 | 1 | ||||||||
幼教 | 30 | 30 | |||||||||||||||
合计 | 104 | 19 | 16 | 12 | 2 | 1 | 2 | 1 | 3 | 6 | 6 | 3 | 1 | 1 | 30 | 1 |
三、招聘条件
招聘的毕业生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身体健康。必须是全日制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学科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14年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不含非南京生源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南京生源或户籍2014年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师范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2、2011至2013年南京生源或户籍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师范类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已取得教师资格,尚未落实工作单位。
3、拟取得教师资格的2014年硕士及以上毕业生(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拟取得教师资格的2011至2014年南京生源或户籍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尚未落实工作单位。
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和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8月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然后与聘用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否则,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