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2、有泰州地区常住户口,身体健康。
3、年龄在23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日至1990年12月7日期间出生),具有执业公证员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注册公证员资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具有团队合作和开拓创新意识,以及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沟通协调、处理具体公证实务的能力。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3日—12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泰州市天依公证处三楼(泰州市梅兰东路6号,莲花七号区南大门东侧)。联系电话:86835052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法律职业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公证员执业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二寸同底板正面免冠彩照3张进行现场报名,详细填写《泰州市天依公证处招聘公证人员报名表》。报名者应对提交的相关信息、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免收报名费。
三、相关程序
1、资格审核。泰州市天依公证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以面试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按照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
4、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
四、聘用和待遇
1、聘用。聘用人员,试用3个月,经岗位考核合格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二年。
2、待遇。工资待遇按照本公证处现有聘用人员执行。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社会保险。
江苏省泰州市天依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