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辅导员8名(其中男生7人、女生1人)、行政工作人员6名(其中男生5人、女生1人),现将相关招聘条件及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辅导员8名:
1、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学生管理工作;
2、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3、具有理工、经管、中文等相关专业的统招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行政工作人员6名:
1、具有胜任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3、具有理工、经管、中文等相关专业的统招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要求
1、报名时间
2013年3月15至2013年4月20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地点: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徐州工程学院中心校区)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来函报名(以收到信函时间为准)
通讯地址:徐州市新城区丽水路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21000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徐州工程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附件),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2)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和学校出具的2013年7月31日前能够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签订合同时,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提供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已发表论文复印件等。
(3)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1张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处,1张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另附。
(4)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笔试当日对参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各类证书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
(三)笔试、面试
1、笔试
(1)时间:2013年4月下旬
(2)地点:徐州工程学院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
3、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学校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五)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学校根据确定的具体岗位,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享受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相应待遇。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合同以及其它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本启事由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6-83105036,王老师、刘老师。
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