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新区教育改革发展步伐,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义务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新区劳动人事局审核,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应聘我区2013年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对象,必须是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所学专业与学校需求相符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无锡籍(含江阴、宜兴),2013年师范类本科或国家“211工程”院校(二级学院除外)的非师范类的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非无锡籍,2013年毕业于国家“211工程”院校(二级学院除外)的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2013年硕士、博士毕业生(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如尚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可给予二年的过渡期,至2015年7月31日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聘用合同自动解除),户籍不限。
4.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在无锡市中小学(含江阴,宜兴)任教满一年以上(含2012年9月参加工作)的教师,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1日(周四)至23日(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无锡市旺庄中学(新区红旗路,可乘41路、35路、30路、51路在长江俱乐部或新区人力资源中心站下)。经现场初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按指定地点、时间参加考试。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应聘报名表,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2)应聘人员必须以其最高学历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时带好以下材料:
①《2013年无锡市新区教师应聘报名表》(须自行到无锡市新区教育网http://www.xqjy.com.cn下载,并如实填写);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⑤报名考试费100元(低保对象可凭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件免交报名考试费)。除此之外,高校毕业生还需带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或院系教务处公章)。在工作岗位上的教师还需带好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普通话等级证、获奖证书、聘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人数为1人的,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选择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无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择,则退还考试费。
(二)考核
(1)第一阶段:笔试、面试(考核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①笔试:总分12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公共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作文、英语能力等。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②面试:总分3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形象和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基本功和综合素养等。考试时间为8分钟。
凡报考体育、音乐和美术专业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调整面试内容、评分细则和考试时间,满分仍为30分。其中音乐技能测试采用必考项目与选考项目相结合的方式,必考项目为钢琴。
第一阶段考核成绩为笔试和面试分数之和。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成绩分不同学段和学科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照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同分跟进)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名单,并在新区教育网公示。
(2)第二阶段:课堂教学(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时间20分钟。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师素养和教学技能,根据不同学科制定教学内容,对应聘者的教育理念、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等作出评价。
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成绩*40%+第二阶段考核成绩*60%”计算得出考生的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分不同学段和学科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在新区教育网上公示。如果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三、公示、体检和政审
1.对拟聘用人员在新区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2.公示无异议者,按通知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相关费用自理。
3.政审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用:
①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②受党纪或校规处分尚未解除的;
③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从教者。
四、录用与待遇
1.录用。由招聘学校与体检、政审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双向选择,签订聘用协议。若因考生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签订聘用协议后,因考生放弃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2013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底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已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2013年8月15日前未能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2.待遇。对被聘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正式报到之日起,实行三年人事代理制度,在人事代理期间工资待遇参照在编教师,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录用为公办教师,在学年末考核中优秀者可提前录用。
五、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1891329、81891330
联系人:叶老师陆老师
六、纪律与监督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为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实行回避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新区纪工委:0510-81890294
无锡市新区教育局纪委:0510-81891322
无锡市新区劳动人事局:0510-81890221
附件1:2013年无锡市新区教师招聘岗位简介表.doc.doc
附件2:2013年无锡市新区教师应聘报名表.doc.doc
无锡市新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