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徐州市户籍(或生源);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简介表)。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与报考人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1月1日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违反计划生育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1月9日至1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市行政中心7#楼)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
①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②填写《邳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③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出具毕业证书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往届生出具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
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可于2013年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在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数与招考职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为百分制。
(二)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在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不设合格分数线,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各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形成竞争的职位不设合格分数线。
面试收取费用100元。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均按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聘用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着,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在体检前一天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依次替补参加体检。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招聘相关信息将在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上网浏览查询。
本公告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6288837监督电话:0516-86288729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