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为人正直、踏实,能吃苦耐劳,工作积极主动;
(二)具有本市户口,居住在市区优先,取得准驾车型B1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B1、A2、A1),军队的驾驶证须换为地方证,具有5年以上驾龄,期间未出现过交通安全事故,且在原单位从事专职驾驶员2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车辆保养和检修技能;
(三)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持有准驾车型A1、A2照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五)具有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服务意识;
(六)部队复员退伍军人、中共党员优先。
二、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填写《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见附件,于2012年12月10日前报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电子邮箱:lygjsjyf@126.com。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资格审查、面试、技能测试、体检、政审等步骤进行。
(一)资格审查。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查阅相关档案,对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和技能测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面试。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研究,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电话通知考生具体时间、地点。面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三)技能测试。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进入技能测试人选,电话通知考生具体时间、地点。技能测试采取实地驾驶操作,重点考察实际驾驶技能和综合素质。
(四)体检。根据面试和技能测试情况,按拟聘用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政审合格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工作待遇
(一)新聘用的驾驶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连云港市鑫城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三)工资待遇按《连云港市鑫城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驾驶员薪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5522568。
附件:《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