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请进入赣榆县法院01、03和检察院01、02职位面试环节的考生,务必于2014年4月24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8:00)携带所需材料到赣榆县政府大楼443会议室(赣榆县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并按照身份类别准备相关材料。
进入赣榆县法院04、05、06司法警察职位面试环节的考生,按照本通知准备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并按照附件《关于2014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体检、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体检、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所有证件和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一、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1、本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下同);
2、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
3、职位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的,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的正、副本。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但尚未取得证书的,提供有效的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单(须司法局盖章认可)。
二、待业人员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4、未就业证明。请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如考生提供不出,则请提供当地人社部门人事关系代管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5、职位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的,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的正、副本。
三、在职人员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3、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4、职位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的,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的正、副本。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现场复审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受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所需的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夫妻分居两地不受户籍限制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除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凭毕业证书领取录取通知书)外,其他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将按照有关规定递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518-86223210。
附件:《关于2014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体检、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赣榆县委组织部
2014年4月23日
附件:
关于2014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体检、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2014年度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含司法警察)体能测评、体检和资格复审工作,保证招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2014年4月26日早上6:00-6:30报到。
二、报到地点
连云港市公安局后二楼礼堂(新浦区朝阳东路9号)
三、日程安排
集中封闭一天时间
上午:体检
下午: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
四、携带证件及物品
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运动服、运动鞋,以及500元现金。
五、有关要求
1、体检前日晚,应清淡饮食,正常作息;体检当日清晨,请空腹勿进食饮水,待血检、尿检、检查完B超后方可进食饮水。
2、体能测评期间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评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评时注意安全。如因有心脏病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请慎重选择,坚持测评者,需提出书面报告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未报告者,视为无此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