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2-03-13 16:06:4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27名编外人员。现...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27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4.本科生于19873月至20042月期间出生;退役士兵和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3月以后出生)。

5.本科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护理岗位除外)。

6.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831日。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技能条件”指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3)应聘人员除大专学历外,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学历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

4)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是指截至报名前月底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2022年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扫描件)打包发送到我校电子邮箱ntwxrsc@126.com,邮件主题为:岗位序号+姓名+专业。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33016:00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对于非研究生岗位初审通过的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次日16:00前在支付宝-非税缴款(南通市)-教育缴款栏目下输入自己的手机号缴纳笔试报名费(100/人),缴纳成功后可在支付宝-非税缴款(南通市)-电子票据栏目下自行下载电子发票。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如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疑议,请向我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3-51083168,陈述申辩时间为开始报名时间至报名截止日次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教师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余岗位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

2.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招聘办法

教师研究生岗位采取资格复审和面试的形式,其余岗位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程序另行通知。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苏康码”,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要求,如实告知健康信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当天主动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和指挥,服从管理。考生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实时“苏康码”和“行程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同时资格复审前28天内无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14天内无本土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和途经史的人员方可进入参加考试。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如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的,由我单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一)笔试

除教师研究生岗位外其余岗位笔试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小数点后保留2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除教师研究生岗位外其余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据实确定。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教师研究生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直接进入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现场缴纳报名费100/人。

资格复审时,考生准备以下材料:

1.《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

2.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3.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张;

4.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相关复印件2张;社会人员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复印件2张,海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相关复印件2张;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职称)资格证书、在职经历相关证明、期刊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2套。

(三)面试

除教师研究生岗位外其余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据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和答辩形式,应聘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和答辩,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微型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合格分数线以下者不予聘用。 

(四)总成绩计算

除教师研究生岗位外其余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合计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教师研究生岗位以面试成绩+学术成绩为最终成绩 (小数点后保留2位)学术成绩按如下规则计分:按照应聘者以第一作者、在201911-2021228日内(以刊物出版的日期为准)、在省级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篇数及档次计分。SCI收录论文每篇2+影响因子,核心期刊论文(以北京大学图书馆2017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每篇2分,非核心刊物论文每篇0.5分,最高限10分。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相关手续,2022年毕业生在公示结束一个月内签订就业协议,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即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因个人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在聘任后2年内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51083162 南通卫生高职校监察室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七、本《公告》由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51083168 南通卫生高职校人事处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附件1《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江苏省南通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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