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要求苏州市区户籍,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2年4月6日-4月14日
2.报名时所需资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4)学历证书
(5)个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
3.报名方式:
受疫情防控影响,本次区社会福利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编外)采取线上方式报名,请将上述报名材料整理成图片或扫描件形式,打包发送至邮箱:1370702963@qq.com,图片清晰度要求不影响辨识,若资格审核有异议,将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告知,请报名人员报名期间留意邮件或手机信息。
四、面试
本次招聘设置考试为面试,面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本次招聘;若报名人数超过30人,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不设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和资格复查
区福利中心办公室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录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录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被录用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本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录用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用
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福利中心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的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八、疫情防控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考试(面试)当天需持有 “苏康码”绿码、近15日内未在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的行动轨迹,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还需持本人参加考试(面试)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进行适当调整。
九、纪律与监督
吴中区社会福利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坚决严肃处理。对有关工作人员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0512-65252365
十、本《简章》由苏州市吴中区福利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6554267
十一、附件
苏州吴中区社会福利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应聘登记表
苏州市吴中区社会福利中心
2022年3月24日
吴中区社会福利中心编外人员应聘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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