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09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启东市高中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优秀教育人才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2年启东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sc.com)、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www.jsqdjyj.com)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1987年1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4.持有高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底前提供,否则不予聘用。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有关说明
1.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得报考情形
1.启东市教育体育系统编制内教师。
2.现役军人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6.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7.2022年8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www.jsqdjyj.com)。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月19日09:00~2月9日16:00。
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②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
③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月19日09:00~2月10日16:00。
①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启东市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0923706、0513-80923711。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1月19日09:00~2月11日16:00。
③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1月19日09:00~2月12日16:00。
4.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月19日09:00~2月13日16:00。
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报名费100元。应聘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5.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
①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
②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改报名,改报名时间:2月14日9:00~11:0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
打印时间另行通知,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登陆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
(四)考试费
根据南通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精神,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体检费按实收取。
三、招聘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资格复审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报名成功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准考证。
②《2022年启东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报名系统内打印,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3)。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就业意向协议书)。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聘用前提供,否则不予聘用)。
⑤非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健康码”绿码。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东市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资格复审结束后,不再受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进行公告。考生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将提前在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并通过短信予以告知,请报名成功者及时关注。
3.面试内容及成绩。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计算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下同。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同分,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并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收取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收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就业意向协议书),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考察工作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公示、择校、聘用和递补
(一)公示。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择校。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择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依据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出现同分,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单位。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聘用学校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择校结束后,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报送拟聘人员名单至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由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于2022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递补。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及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0513-80923812(启东市纪委、启东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0923706(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八、防疫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期间,须主动出示身份证,接受体温测量和健康码查验。健康码为绿色并体温查验低于37.3℃,签订《健康承诺书》(附件3),方可进入现场。考生排队等待查验时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除核验身份、面试等需摘除口罩的情形外,进出考点、考场及在候考中,均应全程佩戴口罩。
(二)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同意后入场参加考试:
(1)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2)考前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嗅觉减退等异常状况的;
(3)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等相关工作的,考前14天内直接接触过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或其他涉疫物品的;
(4)考前7天内外省返启人员;
(5)其他按规定应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情形。
(三)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此类考生经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及时送医就诊,考试时间不补。
(四)考生凡有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一律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报考者注意关注网上通知并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1:2022年启东市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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