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学校:南京师范大学
2022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2020年11月1日至现场资格审核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且仍未就业的人员,可以作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9日至2003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9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9日后出生);户籍不限。
(五)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承诺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承诺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回避的人员;
(七)《2022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2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相关招聘信息在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网址:http://www.zjgedu.cn/)。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材料上传及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佐证材料及上传要求在报名网站发布。
3.报名时间:2021年11月9日8:30~11月15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5.材料上传时间:通过资格初审的,以PDF文件格式上传综合能力素质评价佐证材料,上传时间为2021年11月9日8:30~11月16日11:00。
7.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11月16日8:30至12:00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五、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应聘者可以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查看本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
通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须至以下三个考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
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一)初定时间及地点
2.苏州市: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12月4日(周六),面试时间为12月5日(周日)。
具体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将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
1.审核材料。通过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报考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须提前登录2022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报名表、面试通知书、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材料目录各1份,带至现场确认。另需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②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提供硕士研究生及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在面试通知书上盖章确认。
报考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考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面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面试相关要求
2.总成绩计算。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考评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选岗分配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zjgedu.cn/)上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拟录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至张家港市教育局领取《录用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录用人员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凡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自谋职业。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者报名费、考试费。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8218898。
本《公告》由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王老师0512-58222470,余老师0512-58155292,侯老师0512-58150772。
2021年11月2日
原标题:张家港市教育局2022年校园招聘宣讲会
文章来源:https://njnu.91job.org.cn/sub-station/lectureDetail?xjhid=1000000000235485&xxdm=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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