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泰州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靖江市委《关于加快集聚“马洲英才”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激励措施》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7人,具体岗位、人数详见《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8日到2003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
6.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均须符合报考岗位相关专业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执行《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7.教师资格证书(被聘用后,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关系)。
(二)招聘对象
1.2021年QS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毕业的研究生(本科需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2021年QS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研究生(本科及以上阶段均需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的本科生;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的师范类本科生。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靖江市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须通过邮箱(1370167831@qq.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所需要的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和文件格式均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格式命名。
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10月9日08:00至2021年10月19日18:00。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根据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件告知初审结果和后续招聘相关事宜。
资格审查所需要的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从第一学历到最高学历);
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2021年毕业生”岗位须提供);
④成绩表原件(须有高校教务部门印章)。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由市人社局提出申请,报上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通过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官网(www.jjtvu.com)公布相应学科的招聘人数。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者本人资格初审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返回,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约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面试成绩相同者,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五)体检、考察
对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拟聘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就业协议书作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聘用人员凭本人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等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聘用人员应当在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编制与奖励
(一)聘用人员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
(二)聘用人员享受靖江市高层次人才相关补贴政策。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165222(杨老师)
0523-89165868(叶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1:00
下午14:30-17:30
监督电话:0523-89165276 (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纪委)
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