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身心健康。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均为正职),在高校二级学院(系)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担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担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2.有1年以上高校(或者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和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主要学生干部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2021年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相关待遇
(一)事业单位薪酬体系。
(二)录用人员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给予安家费及购房补贴(税前)30万元;经认定的特别优秀硕士研究生可给予安家费及购房补贴(税前)5-10万元。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25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应聘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sc@csit.edu.cn。发送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岗位编号+姓名+毕业学校+专业+辅导员。
3.报名提交材料:
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辅导员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表格,还包括以下材料的pdf版本:
(1)身份、学历学位和政治面貌等证明
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或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生2021年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2)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
班级、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系)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任职起止年月、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高校(或者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任职起止年月、经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未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材料不全者以及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录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一周内,学校完成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报市人社局审核后确定进入后续考核人员名单,并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3天。本次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并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公告。
四、资格复审和考核方式
(一)资格复审
笔试、面试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无法提供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二)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行政能力测试、申论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人数不足1:3的,均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五、体检
按照招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六、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取和聘用
1.学校根据招聘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结论,确定拟录用人员。
2.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报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等相关手续。
4.录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含试用期)以上,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太仓市纪委0512-53531142;学校纪委0512-53940821;太仓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12-53534846)。
九、本公告由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12-53940823、0512-53940887
附件2: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辅导员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29日
原标题: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sit.edu.cn/2021/0929/c65a3276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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