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校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昆山户籍(户口迁入时间以2021年8月1日为准)。
5.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的普通高校生(含2022届毕业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存在回避关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7)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须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证件照(2张)。
2.报名地址:
学校名称和地址: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昆山市黄河北路127号)教导处(尚品楼三楼)。
3.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0日上午8:30~11:00。
五、综合面试
1.本次招聘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综合面试时间由招聘方确定并通知。
2.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六、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1.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报名者进行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2.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录取资格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递补对象须在接到递补通知(含电话或短信通知)的当日内反馈个人意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八、录取和聘用
1.经过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
2.经公示无异议,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职业介绍中心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36601987
十、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凡涉及报名、综合面试等现场完成环节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佩戴口罩、出示苏康码、配合测量体温,如违反规定或发现非绿码、体温异常、咳嗽、乏力等症状,一律予以劝返。
本《简章》由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负责解释。
附件1:《职位表》
附件2:报名表
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小学
2021年8月4日
原标题:2021年昆山开发区实验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z40kTjfJ-UKgR7Wh6LBlQ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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