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16-06-07 09:39:54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论:0 点击: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优化人才队伍,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的文件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

为了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优化人才队伍,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的文件精神,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教育局直属8家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编制内教师,相关条件和程序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三)符合《2016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信息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二、招聘程序


  招聘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cn)发布。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6年6月3日-16日。


  2.方式:下载填写《2016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附以下材料的扫描件:①本人有效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③2016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岗位信息表中具体要求的各类证书(其中,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提供2016年申请教师资格的受理凭证)。上述材料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所报考学校电子邮箱,须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人姓名及应聘学科(电子邮件截止时间为6月16日16:00)。


  3.各单位电子邮箱


  南京市金陵中学:jlhsxb@126.com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nsfzrs@126.com


  南京财经学校:njcxbgs@163.com


  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njgzxrsc@126.com


  南京卫生学校:649588467@qq.com


  南京市聋人学校:414790487@qq.com


  南京市盲人学校:75575377@qq.com


  南京公园路中学:1076293494@qq.com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6年6月17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2.地点:


  南京市金陵中学:中山路169号金陵中学钟楼一楼办公室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察哈尔路37号南京师大附中办公楼202室


  南京财经学校:长乐路东牌楼74号(夫子庙校区)三楼校务工作部


  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黄山路58号行政办公楼四楼人事科


  南京卫生学校:晓庄村40号得英楼902室


  南京市聋人学校:御道街32号三楼319校办公室


  南京市盲人学校:箍桶巷91号三楼校办公室


  南京公园路中学:公园路42号教学楼一楼人保科


  3.现场确认需考生本人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16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等(其中,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提供2016年申请教师资格的受理凭证);


  (4)《2016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5)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有关要求


  (1)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网上报名自动失效;


  (3)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参加考试及后续各环节的应聘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笔试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各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自行组织。


  1.笔试:经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核者,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未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60分)和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职校专业课教师只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60分。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将在南京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cn)公布。面试由各招聘学校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说课、试讲、技能测试、专业加试、综合面试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所占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面试中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3.总成绩: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未按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须持有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南京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与监督


  1.咨询电话:


  南京市金陵中学:025-84786260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25-83469020


  南京财经学校:025-52326797


  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25-86479362


  南京卫生学校:025-85305370


  南京市聋人学校:025-85878208


  南京市盲人学校:025-86624385


  南京公园路中学:025-85011058


  2.监督电话: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处:025-83639921


  南京市教育局监察室:025-83639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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