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张家港市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8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职数详见“2015年张家港市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1979年2月7日至1997月2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具有教师资格证(研究生放宽至录用三年内取得)和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2015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2015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江苏省户籍(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江苏省户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在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②在高校学习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3次及以上;③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
(三)生源地为张家港市的2015届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生源地为张家港市的2015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条件:在高校学习期间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3次及以上;取得学士学位。
(五)张家港市户籍(张家港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张家港市户籍)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六)张家港市户籍(张家港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张家港市户籍),符合职教相应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限报职教专业类教师职位)。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计划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办法
(一)报考要求
报考者须为未被教育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见附件“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
报考者于2015年2月7日至2月8日9:00~16:00,到张家港市梁丰初级中学(张家港市杨舍镇永安路1号)报名。报考者必须按招聘职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户口簿、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成绩单、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奖学金证明、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2寸证件照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还须提供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市人社局出具的报名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单、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和资格证书、2寸证件照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报名时还须签订“未被教育事业单位录用和与其他单位无劳动争议承诺书”。
3.幼教在职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市人社局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单、幼教机构推荐信、招聘职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2寸证件照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