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镇江润州区教育系统招聘2人公告
2014-11-19 17:27:4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润州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对象(一

根据《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岗位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润州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30日至1996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本次招聘中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4年11月30日;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润州区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岗位表)。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凡符合报名条件者于2014年11月28日(星期五)—12月1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不休息),在镇江市润州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地点、联系电话等见岗位表)。

(二)报名手续

应聘者对照报名条件,提供所需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镇江市润州区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一式二份、交二寸证件照三张、缴纳笔试费100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初审,录用公示前由镇江市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核减或取消岗位

报名结束次日,区教育局汇总填写《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情况汇总申报表》,报区人社局备案。截至报名结束,各岗位报名人数应超过《岗位表》规 定的开考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区人社局网站(www.rzrsld.gov.cn,下同)和润州教育网 (http://www.zjrze.cn/,下同)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12月3日的工作时间到区教育局组 织人事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机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 面试人选(详见《岗位表》,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初定为2014年12月7日。参加笔试者请于2014年12月5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区人社局网站 和润州教育网公布。 

(二)面试。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时间、地点和具体方式另行公告(参加面试者须按有关规定交纳面试费100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人社局网站和润州教育网公布面试及考试总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以5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50分不得入围面试;考试总成绩不低于60分,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区人社局网站和润州教育网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 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核标准组织进行,报区人社局备案,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 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办法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考生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区人社局监督电话:0511-81988369,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511-85589113。

(原标题:镇江市润州区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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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江市润州区教育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镇江市润州区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润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润州区教育局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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