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范围
在招考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
1.2022年1月24-25日(9:00-17:00)。
2.外地考生如果需要安排在其他时间或因疫情原因需要进行网上初审的,请提前做好电话沟通、预约。
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的,需按要求提交《网上资格预审申请书》(附件6)。
三、资格复审地点、联系方式
地点及联系方式:盐城市盐都区鹿鸣路988号北大科技园一楼东大厅。联系电话:0515-88426196,0515-88116196。
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如本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由本人书面授权,由被委托人携带本人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代审,或根据有关要求进行网上初审,面试前再进行复审。
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如有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请务必提前联系确认。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盐城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简章》《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官助理简章》《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和2022年度盐城市考录职位简介表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现场需提交材料详见附件,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有效(省内外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出示“苏康码”“通信行程卡”,“苏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绿色、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应提前做好准备,在规定的48小时期限内尽早进行核酸检测,并取得结果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如是电子报告的须提前截屏打印,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资格复审。
2.考生应服从资格复审现场防疫管理,当天场地入口将进行核酸检测报告、“苏康码”“通信行程卡”查验。经查验无本人核酸检测报告,或报告显示的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项目中有不符合要求情况,或“苏康码”“通信行程卡”非绿色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资格复审。
3、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和公务员考录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资格复审场地熟悉情况,考生应提前了解场地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并在当天提前到达场地,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或耽误资格复审时间的,责任自负。
4.考生须认真阅读《盐城市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5),按要求签署承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做好相关工作。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须确认符合2022年度省、市考录公告、指南等考录政策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诚信做好资格复审各项准备;应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时所填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信息相一致。如未按期提供齐全、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信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3.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将根据疫情、天气等情况对相关工作的时间、地点、方式作出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与配合。考生应密切关注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和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的通讯畅通,及时接收掌握招录机关发送的有关信息和通知,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回复招录机关,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招录机关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0515-88426196,0515-88116196。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组织部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