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能测评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招录计划1:5(特殊专技职位为1:7)入围体能测评环节。
测评时间:2022年1月22日全天。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缺席测评的,视同自动弃权处理。
测评地点:宿迁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市湖滨新区桃李路58号,市区乘105、106路公交车可达)。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达测评地点。其中报考宿迁市公安局、洪泽湖监狱职位的考生于2022年1月22日上午8:00前到达测评地点,8:30测评开始;报考沭阳县公安局、泗阳县公安局、泗洪县公安局的考生于2022年1月22日下午13:30前到达测评地点,14:00测评开始。
注意事项:
1. 考生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通讯工具统一上交;
2. 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如心脏病患者等)慎重选择测评,坚持测评者,须提出书面报告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未报告者,视为无此类疾病;
3. 考生测评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充分准备,注意人身安全;
4. 请自备运动服、运动鞋等。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总分排名、各职位招录计划数以及省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按照1:3的比例划定入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人民警察职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特殊专技职位为1:5)的比例确定。
(一)复审时间和地点
全市考录公务员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采取分地区、分单位组织的方式进行。
市级机关单位和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职位资格复审于2022年1月22日至23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招录机关负责通知考生。
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职位资格复审于2022年1月22日至24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考生。各县(区)复审地点如下:
沭阳县:中共沭阳县委党校一楼报告厅(沭阳县南湖街道学院路2号);
泗阳县:泗阳县市民中心5号楼二楼阅览室(泗阳县市民西路与文城路交叉口东南角);
泗洪县:泗洪县档案馆一楼大厅(泗洪县仁和路1号);
宿豫区:宿豫区委党校7楼第二教室(宿迁市宿豫区电商园区D1栋)
宿城区:宿城区委党校(宿迁市宿城区滨河路1号,朱瑞将军纪念馆西门)。
洪泽湖监狱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本单位另行通知。
(二)携带资料(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1.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同的1寸照片两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2. 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3. 社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4. 按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报考的考生还应提供有关证明:夫妻两地分居的,须出具结婚证、在宿迁市一方的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须提供父母在宿迁市的户籍证明,以及身边无子女的证明(如:独生子女证、乡镇街道开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等。
5.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 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
7. 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应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身份报考的还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8.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的志愿者或以志愿者身份报考其他职位的,还需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以原大学村官身份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或以原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其他职位的,需提供省、宿迁市党委组织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该证明须由原大学生村官任职所在县(区)组织部门审核认定并出具。
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职位代码90-96),需提供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且为江苏省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的相关证明。
9. 报考定向招录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60-69)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证明或江苏生源证明。
10. 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考核认定推荐、所在辖市(区)委组织部门资格审核确认后同意报考的证明。
11. 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的职位,报考者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
12. 定向考录残疾人职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符合职位要求残疾类别、等级的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3. 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从业资格等)需出具相关资格证书。
14. 报考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由本人书面授权,由被委托人携带本人及考生的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资格复审。
15. 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经同意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弃权处理。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 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环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执行。
2. 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或资格复审报到时应向工作人员现场出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绿卡,不能出示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
3. 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或资格复审,需持有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有效(省内外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符合要求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
4. 考生应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及我省、市防控最新要求,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测量等防疫检测,除身份核验、体能测评现场项目测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
5. 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疫情防控要求与考生一致。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须确认符合2022年度省、市考录公告、指南等考录政策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并确保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时所填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信息相一致。如未按期提供齐全、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信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2. 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招录机关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天气变化等情况对相关工作的时间、地点、方式作出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与配合。考生应密切关注宿迁党建网、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
3. 考生务必保持报名电话的通讯畅通,接收招录机关发送的有关信息和通知,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回复招录机关,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招录机关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考生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招录机关咨询沟通。
宿迁市公务员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