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男性,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良好的语言表达和综合协调沟通能力,熟悉电脑操作,有招商工作经验者优先。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而未被删除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刘庄镇党群工作局(刘庄镇人民政府413办公室)
联系人:葛姣姣
联系电话:0515-83632261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当地派出所出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经资格审查后,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可先行下载填写后带至报名现场),所填写的有关信息须真实有效。
2、考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有从事专业招商工作的基本素质及专业条件。笔试满分100分,设立合格分数线60分,占总成绩的50%。
面试:面试的人员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3、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相同分数时,以面试得分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4、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
5、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聘用
公示结束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到招商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按照2400元/月标准发放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待遇实行基本报酬加考核报酬制度,基本报酬按每月2400元的标准,考核报酬按照刘庄镇最新的招商引资考核细则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3634286。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