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统一部署,拟于近期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范围
在招考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4月17日 (星期一)
8:30—12:00 报考单位:党史办、党校,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人社局、大桥镇、白驹镇、三龙镇),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岗位(大中镇)
14:30—17:30 报考单位:法院、检察院
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综干科(盐城市大丰区大华东路1号区行政中心主楼223室,大丰奥体中心南侧)。
四、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及招考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报考法院、检察院法律类岗位的,须提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相关证书,已经通过但未拿到证书的,须司法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
五、咨询电话
0515-83818538
原标题:大丰区2017年党群部门公务员招录资格复审通知
中共盐城市大丰区委组织部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