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务服务中心国税窗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的人员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政务服务中心国税服务窗口工作人员4人。
三、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三年内工作中无任何纪律处分,在从事过的工作岗位上无重大过失。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4、报考者需具备国家承认的财务财会类、税务税收类、计算机类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地点:宿豫区综合治税办公室(区财政局204室)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0月8日-10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3、报名者须携带2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自制简历一份。考生不得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经资格初审后,报名人数与招聘数之比小于等于5:1,只进行面试;报名人数与招聘数之比大于5:1,先组织笔试,并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笔试:实行百分制,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范围参考2015年江苏省公务员招考考试大纲。
2、面试: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人数不足1:5的,面试得分60分为合格。
3、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招聘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大于等于1:5,以面试成绩为准)。
4、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和面试成绩届时将在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进行公示。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宿豫区综合治税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对考察无异议的人员在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www.sqrsks.com)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与宿迁市钟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首次聘用为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聘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聘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五、薪资福利待遇
被聘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和考核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每月2200元,考核根据政务服务大厅绩效考核办法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宿豫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4465336(节假日正常休息)
附件:报名表
宿豫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