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夏季南通如东医疗卫生单位招聘179人
2015-08-29 13:48: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5年夏季南通市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招聘179人 9月10日报名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队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经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5年夏季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至1997年9月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以及具有和招聘岗位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以后出生)。

  4.报考护理岗位的2015届毕业生提供当年执业护士成绩单(自行网上查询打印),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报考除护理岗位外的其他岗位的2012年前(含2012年)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5年9月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等详见《2015年夏季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

  2015年9月10日(8∶30~12∶00,15∶00~18∶00)。

  (四)报名地点

  如东县公共卫生中心10楼1019会议室(掘港镇泰山路)。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原则上限报考一个岗位,如报考如东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的岗位的、可以再报一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岗位,如笔试成绩合格,未被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录用,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可以进入第二轮面试,如面试合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的原则,补录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空缺的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②《2015年夏季如东县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可下载);

  ③身份证;

  ④毕业证书;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执业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报名时由如东县卫计委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如东人才网(www.rdrc.gov.cn)公告。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如东县卫计委通知报考人员重新改报其它岗位。改报时间:2015年9月14日(8:30-12:00);改报地点:如东县公共卫生中心10楼1015室(如东县卫计委人事科)。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5年9月15日在如东人才网予以公布。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5年9月17日到县卫计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8:30-12:00,15:00-18:00),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如东县卫计委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线为60分,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如东人才网予以公布。

  4.报考研究生岗位(01A-04A、17A-19A、31A-32A、49A-52A)的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报考研究生岗位的人员;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人员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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