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8号)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考试录用294名(含省垂管单位28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2月6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见职位简章);
9.报考法院司法警察和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二)招考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的人员、未就业的本市生源人员可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不受生源地限制。研究生学历(全日制)人员、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报考本市所有招考职位、省行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驻连所属机构招考职位,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人员限本省户籍。戒毒管理机关的职位按省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
2.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1”),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3.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4.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本区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优秀”的标准见《连云港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2015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15年全市各招录机关的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从2月3日开始可通过连云港党建网(www.lygdj.gov.cn)、连云港市公务员网(www.lyghrss.gov.cn/default_gwy.aspx)、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网(www.lygkszx.com)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在省内选择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5年2月6日09:00-2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5年2月6日09:00-2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
2015年2月6日09:00-2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98元/人)。
报名网址: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网(www.lygkszx.com)。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报名结束后,同一职位招收1人的,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不予开考;同一职位招收2人以上的,招收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开考比例要求的,减少招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方能开考。职位不予开考或减少招考计划的,由招考单位负责通知有关考生,报考不予开考职位并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的考生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时间:2月16日9:00-16:00。
4.在本市参加笔试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确认。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5年3月23日-24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联系电话:85685731)办理免收考务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5.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3月17日-21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5811913)联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