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015-02-03 10:36:58   来源:江苏人事    评论:0 点击: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公务员考试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用于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是按照确定的招录计划,针对相应的空缺职位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公务员考试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用于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是按照确定的招录计划,针对相应的空缺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竞争性考试。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

公共科目笔试是针对公务员岗位任职能力和职位要求进行的考试,通过测试应试人员从事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达到对报考群体初步筛选的目的。

本次笔试结束后,招录主管机关将组织面试入围的考生进行面试。

二、考试科目及方式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考试科目:

A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三个科目;

B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个科目;

C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个科目。

省委组织部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公共科目笔试同A类,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公共科目笔试同C类。警校生公共科目笔试同B类。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三、考试内容、题型和时限

(一)公共基础知识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

考试内容: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中国近现代史、世界现代史及其他知识等。

其他知识为2014年3月至2015年2月间发生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等。

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实务题、论述题、简析题、写作题、案例分析题、综合分析题、材料处理题等。

根据A类、B类、C类不同试卷结构的要求选取上述若干个题型。A类、B类、C类试卷均有客观题和主观题。

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能力和素质。

A类、B类、C类试题结构均为: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资料分析四个部分。

数量关系: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重点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运用语言文字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

资料分析: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数据性、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考试题型均为客观性单项选择题。

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00分。

(三)申论

主要通过应试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等,测查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

贯彻执行能力——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解决问题能力——要求运用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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