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考生:
凡参加2014年盐城市射阳县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的考生资格复审须按如下通知事项执行:
一、复审时间:
2014年4月22日—2014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审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县城解放路2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四楼。联系电话:0515—82320836。)
三、复审材料:
1、2014年应届毕业生: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及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有证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往届生及社会人员: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公务员的证明,其他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所有证件均须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证明材料只需原件。
注:户籍证明。户籍不在射阳县、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属夫妻分居两地的,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夫妻双方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出具军人部队证明及户籍证明;属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提供父母家庭所在村居(社区)组织出具证明,以及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内容须注明父母身边无子女)
3、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馆的证明材料。
4、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5、报考县商务局01职位的,还要求提供通过韩国语等级能力考试的六级证书。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6、报考千秋镇802-94、海河镇803-94职位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苏北计划、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以及我省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注:身份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选派单位、选聘年份、任职县镇村及职务、现实表现及聘期考核结果、是否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只需原件)
7、报考我县公安局01-04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体检统筹安排)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