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苏州市公务员考录资格复审工作会议精神,现就2014年张家港市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通知,现将2014年全省公务员考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划定通知如下:
A类职位总分16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
B类职位总分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
C类职位总分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 其中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
二、司法警察职位考生体能测评、体检。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按该职位计划录用数3倍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评和体检,同时增加该职位计划录用数2倍的比例自愿进入体能测评和体检。体能测评时间为4月21日,地点:苏州市技师学院(学府路288号)。具体安排详见《苏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司法警察体能测评的通知》):苏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司法警察体能测评的通知,请仔细阅读,准时参加。体检时间为4月23日上午7: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书面体检通知。
三、普通职位资格复审时间:4月23、24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司法警察、监狱及戒毒所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待定。
资格复审地点:张家港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三楼考试培训中心(华昌南路3号港城大厦南楼)。
经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有:
1.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招录机关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于体检前提供)、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在苏州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苏州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本人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理审核的,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