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仪征市考录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2014-04-21 08:53:3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各位考生:为做好我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工作,根据《关于扬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要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工作,根据《关于扬州市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复审时间:

2014年4月21—22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复审地点:

1、报考仪征市党群机关和乡镇机关的考生在仪征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市政府四楼东侧)参加复审;

2、报考仪征市政府机关的考生在仪征市人社局人力资源配置科(大庆北路86号北三楼)参加复审。

二、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的材料

(一)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领取录取通知书时,考生须按要求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打印)、户籍证明或不受户籍限制的证件、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按照简章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按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夫妻分居两地的提供结婚证、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一方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提供结婚证、随军批件;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提供父、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子女户籍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证明材料等。

(四)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的证明材料等。

(六)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两张。

(七)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市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式二份)。

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咨询电话

(一)报考仪征市党群机关和乡镇机关岗位: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 0514—83411727;

(二)报考仪征市政府机关岗位: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配置科 0514—83441288。
 

报名地址:南京市新街口汉中路108号金轮大厦17楼C座
行车路线:地铁1号2号线到新街口站21号出口至金轮大厦即可
咨询电话:025-83619464、18114495201(24小时专线)
 
徐州分校
报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北京路昱莹大厦四楼426室(徐师艺校四楼)
行车路线:市内乘坐(11、19、56、36、游2)翟山站或翟山市场站下车
咨询电话:15896423055,15927171256
 
宿迁分校
报名地址:市区洪泽湖135号市中级法院法苑宾馆
行车路线:公交到市公安局站下车即到
咨询电话:18019914434
 
南通分校
报名地址:崇川区青年东路148号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主教学楼10楼1000室
行车路线:615、42、28路南通职业大学站
咨询电话:13160367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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