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考生:
凡入围面试的考生须按如下通知事项执行:
一、复审时间:
2013年4月22日—2013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审地点: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县城解放路2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四楼。联系电话:0515—82320836。)
三、复审材料:
1、2013年应届毕业生: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及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有证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往届生及社会人员: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公务员的证明。所有证件均须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证明材料只需原件。
注:户籍证明。户籍不在射阳县、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属夫妻分居两地的,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夫妻双方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出具军人部队证明及户籍证明;属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提供父母家庭所在村居(街道)组织出具证明,以及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内容须注明父母身边无子女)
3、报考四明镇803-94、洋马镇811-94职位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苏北计划、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以及我省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注:身份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选派单位、选聘年份、任职县镇村及职务、现实表现及聘期考核结果、是否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只需原件)
4、报考我县公安局01和02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试、体检统筹安排)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