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市2013年公务员考录面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审核时间:2013年4月20-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其中报考市直部门职位的安排在20日、21日资格复审,报考镇政府职位的安排在21、22日资格复审。
审核地点: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东台市北海路8号,市人防大楼17楼1719房间)
联系电话:89561719,85212617
报考我市法院、检察院、纪委、农工办、红十字会、档案局等单位的,请按市委组织部的要求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联系电话:89560817。
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1、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2、其他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簿(复印件需加盖当地公安部门户籍专用章)、毕业证书、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盐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等。
3、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人员,应按考录简章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
4、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5、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
6、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其中有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要求的,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