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张家港市考录公务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
2013-04-18 21:37:11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一、根据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人社局通知,现将2013年全省公务员考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划定通知如下:  A类职位总分16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以上;

  一、根据苏州市委组织部、苏州市人社局通知,现将2013年全省公务员考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划定通知如下:
  A类职位总分16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以上;B类职位总分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以上;C类职位总分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以上,其中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总分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50分以上。
  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按该职位计划录用数3倍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评和体检,同时增加该职位计划录用数2倍的比例自愿进入体能测评和体检。体能测评时间为4月21日;地点:苏州市技师学院(学府路288号),具体安排详见《苏州市2013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和司法警察体能测评的通知》。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方可进入现场。
  体能测评合格者,当场填写体检表,发体检通知。
  三、报考各职位的考生,在省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以上者,根据报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职位录用数3倍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4月23-24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时间: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资格复审地点:张家港市人才市场(人民东路65号)。咨询电话:0512—58173515。
  经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有:
  1.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招录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于体检前提供)、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在张家港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张家港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弃权处理
  

中共张家港市委组织部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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