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级机关选调28名公务员 12月9日笔试
2012-11-30 10:53:1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哪些人符合选调? 县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等 据了解,市级党政机关职位选调对象为本市所辖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
    哪些人符合选调?
    县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等
   
据了解,市级党政机关职位选调对象为本市所辖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上述对象不含法院聘任制书记员。
    报考人员应符合的条件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担任科级以下职务;科级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科员以下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09年11月1日以前取得公务员身份)或2010届以前省选调生。须在所在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什么时候报名?
   
11月26日—29日报名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时间为11月26日9∶00—29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11月26日9∶00—29日18∶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站报名。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笔试在扬州设立考区,报名时可选择笔试考区参加笔试。报名后,及时上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截止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选调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提出初审意见,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期间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本次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1: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
    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月9日8∶30-11∶30。
    如何计算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前,选调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2月22日。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需进行专业加试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业加试总分为100分。专业加试时间12月23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有专业加试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分别占50%、30%、2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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