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2012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简 章
为加强卫生队伍建设,优化人员队伍结构,促进全区各项卫生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工作人员。江苏公务员考试网(http://js.hzgwyw.com/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4名卫生事业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宿城区卫生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取得医师(会计师)及以上职称人员;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至1994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具有医师(会计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6年11月1日后出生)。
(四)具备招聘职位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触犯刑法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3年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在工作期间有不良记录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宿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城卫生信息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宿迁市人事考试网等指定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3日--12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30)
2、报名地点:宿城区卫生局办公室(区政府大楼115室)。
3、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由报考人员自行从网站下载填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
4、笔试费用:100元/人。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职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职位,补报名时间:12月12日9:00—16:00,地点:宿城区卫生局115室。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为12月15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须于12月3日至宿城区卫生局11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面试时间为12月22日,进入面试人员须于12月21日至宿城区卫生局115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用为100元/人。
3、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时,重新组织考试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社会在职人员在体检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社局、卫生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标准组织考核。考核采取调阅档案、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已婚人员还须提供县(区)级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证明;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无经济问题证明。
(六)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核、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的,不予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大专、本科学历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和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区纪委全程监督。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任何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27-82960125、82960398
监督举报电话:0527-82960122、82960162
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城区卫生局 宿城区卫生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专业 | 学历或其它要求 | 招聘人数 |
1 | 区卫生局财务审计中心 | 财务财会类、经济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会计师及以上职称 | 3 |
2 | 乡镇卫生院 | 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类 | 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医师及以上职称 | 35 |
3 | 心理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
4 |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类 | 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医师及以上职称 | 11 |
5 | 心理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4 | |
合 计 | 54 |
报考职位: 报名序号: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照片 | ||||||
籍贯 |
| 学历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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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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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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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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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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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家庭: | 邮政 编码 |
| 婚姻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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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
家庭成员 基本情况 | 姓名 | 与考生关系 | 所 在 单 位 | 职务 | 回避关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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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审 意 见 |
审查人(签名): 2012年 月 日 | |||||||||||
备注 | 本人对上述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报考人员签名: |
注:除报名序号、初审意见由招考单位工作人员填写外,其他栏目均应由报考人员实事求是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