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面试公告
2015-01-22 10:36:3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确认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1月30日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到gan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1月30日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到ganbuchuggj@163.com进行确认,邮件标题注明“××(姓名)确认参加(或放弃)国管局××职位面试”。如确认参加面试,发送确认邮件时,请将填写完整的附件(表上要粘贴报名时的电子照片,内容控制在1页)以附件形式一并发送。基本情况表请在附件下载。

二、面试安排

面试安排在2015年3月9日、10日、11日三天,每天上午9:00开始面试,请务必提前50分钟(即8:10前)到达候考室。8:5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确定,考生全天封闭。

候考地点: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3号楼3层第五会议室。

三、面试时需提供的材料

我局在面试当天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请考生面试当天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其他与岗位相关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与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面试考生须确保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保证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准确。与报考条件不符、报考信息或有关材料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人员名单

(一)3月9日面试人员名单(25人)。

序号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序号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1

147111211326

管筱璞

14

147112121829

崔斌斌

2

147111390521

孙志远

15

147113020828

杨金旭

3

147121101706

史湘媛

16

147132291910

王桂林

4

147139043229

曹晶晶

17

147137011128

陈韬亦

5

147150032126

李渊

18

147137020715

李佳芮

6

147111410203

谢馨艾

19

147137080629

丁琳

7

147113012012

赵西满

20

147143174628

刘昱

8

147134016124

韩磊

21

147111540423

刘慧

9

147142066713

张从亮

22

147132373628

杨方媛

10

147170001214

程广宁

23

147133062403

陶健

11

147111281509

陈涛

24

147142151004

李胡晓

12

147111410405

黄锦云

25

147170050425

董诗伟

13

147112061024

宋大为

 

 

 

3月9日面试职位及入围面试分数线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招考人数

入围面试分数线

0401001001

办公室调研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1

134.10

0401001002

办公室信息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1

124.80

0401002001

资产司行政资产处、事业资产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2

127.00

0401005001

人事司外事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1

129.30

(二)3月10日面试人员名单(40人)。

序号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序号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26

147111161427

宁蒙

46

147114061311

王芳

27

147111360421

顾昌浩

47

147132012030

马悦晓

28

147111590509

吕品

48

147132283212

柳尧

29

147112032916

韩旭

49

147137271228

周佳霓

30

147112040507

张志嵩

50

147139024204

范帅

31

147113031930

闵卓

51

147139041217

王启蒙

32

147132281920

栗广宇

52

147139042504

丁一

33

147133121228

陈宁

53

147139091423

胡炜斌

34

147134012601

张昭

54

147142072911

叶敏

35

147134040118

王亚鹏

55

147170180312

王顺峰

36

147135021213

陈科志

56

147111981014

孙良良

37

147135520318

王杰

57

147113031422

张前利

38

147137262113

谢恺

58

147113033912

滑帆

39

147137281710

信兆林

59

147132371125

韩雨轩

40

147137291507

张兆栋

60

147134052218

黄晋

41

147137621721

李奇优

61

147137624830

李洪翔

42

147137625405

陈涛

62

147139028020

康建美

43

147139042604

张冬

63

147141022401

夏建波

44

147141244114

束金峰

64

147141244711

丁梦圆

45

147146022212

董光磊

65

147144031426

吴雷鸣

3月10日面试职位及入围面试分数线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招考人数

入围面试分数线

0401003001

房地产管理司项目监管处等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4

130.50

0401004001

服务司服务三处、物资财务管理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2

131.70

0401004002

宿舍管理司宿舍管理三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2

127.60

(三)3月11日面试人员名单(21人)。

序号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序号

准考证号

考生姓名

66

147111331611

李珍臻

77

147111910505

刘阳

67

147111642524

甄妮

78

147114041610

孟繁敏

68

147111822414

马煜钧

79

147136643027

曾凡宇

69

147112121305

赵萌

80

147137261007

李文慧

70

147134018023

丁晓峰

81

147137261321

张元培

71

147137010526

秦龙飞

82

147139030413

宋昌龙

72

147137291004

路春菲

83

147141026822

张百严

73

147141162708

倪伯艺

84

147142066711

陈福临

74

147142075601

谭经灿

85

147144031713

罗惠青

75

147170000801

余金秀

86

147153213515

丁驰

76

147111401127

桑晓夏

 

 

 

3月11日面试职位及入围面试分数线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招考人数

入围面试分数线

0801006001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2

130.20

0801006002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三处副主任科员及以下

2

134.00

五、体检和考察安排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体检内容和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符要求,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体检。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察阶段,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将不予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司

电话:010-83085013 传真:010-8308473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乘车路线:乘坐14、55、101、103、109、124、619、685等路公共电汽车到西安门站下车,或乘坐地铁4号线到西四站下车D口出,自西四丁字路口向东约500米路南。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体检,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食宿、交通费由考生自理。

国管局人事司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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