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苏省公务员公基辅导:行政法之备考策略一
2014-01-01 18:34: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公共基础知识》一直是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笔试环节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制度不断发展成熟的过程当中,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公共基础知识》一直是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笔试环节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制度不断发展成熟的过程当中,法律基础知识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法律知识在江苏省考《公共基础知识》中百分制中占有20分左右的比重。在2009年的江苏省考大纲中明确表示,法律知识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自2010年之后大纲中便没有明确列出具体范围,但通过分析总结近几年的真题可以得出,法律部分的行政法是《公共基础知识》考查重点模块之一,在试卷中主要以单项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题的形式出现,但同时,行政法也是大多数考生感觉较难、有些畏惧的一个内容。华政教育老师提醒,考生在行政法备考方面不可掉以轻心,要多加重视,多投入精力和时间。下面,就《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部分知识的复习重点,华政教育老师结合历年真题,给考生提供相应的备考指导和解题策略。
  一、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公共行政权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在我国,行政主体分为两大类: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的组织
  考生要注意: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不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
  1、(权)享有公共行政权力
  2、(名)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行政管理活动
  3、(责)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例题单选】某县技术监督局委托该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对贩卖假种子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处罚权,技术推广站应以下列哪个单位的名义行使处罚权( )。
  A.县技术监督局 B.农业技术推广局
  C.农业技术推广局执法站 D.县人民政府
  本题题干要求技术推广站应以哪个单位的名义,也就是哪个组织可以对外独立从事行政管理活动,考生要了解,受委托的一方不是行政主体,因此,是哪个组织委托,哪个组织是行政主体,本题是县技术监督局委托该推广站,因此应以县技术监督局的名义行使处罚权。
 二、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考生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是行政行为,主要从行政行为的概念出发,必须同时具备两个要素才能是行政行为,即一是具备行政主体的资格,二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
  【例题多选】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
  A.派出所传唤公民乙
  B.税务局向房地产公司购买公用房
  C.公安局委托印刷厂印制文件
  D.消防局向某企业发出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本题要求找出是行政行为的,两个要素必须同时具备,即行政主体和行使职权,A选项派出所是行政主体,传唤公民乙也是在行使职权,A符合题意;B选项中税务局是行政主体,但其向房地产公司购买公用房不是在行使职权,因此,B不符合题意;C选项公安局是行政主体,但其委托印刷厂印制文件不是在行使职权,C不符合题意,D选项消防局是行政主体,同时,其向某企业发出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也是在行使职权,本选项符合题意,因此,本题选AD。
  三、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的一种以惩戒违法行为为目的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实施规则:一事不再罚,同一违法行为不得两次以上的罚款
  一事不再罚是行政处罚中较为重要的知识点,也是较多考生易错知识点,考生务必理解,此处的不再罚只是指不再进行两次以上的罚款,而不是不可以进行其他的两次处罚。
  【例题单选】某蔬菜食品公司因销售假酒,被工商局处以罚款5000元、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工商局的上述处罚( )。
  A.是错误的,只能实施停业整顿的处罚
  B.是错误的,只能实施罚款5000元的处罚
  C.是正确的,不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D.是错误的,只能在停业整顿与罚款中选择一种实施处罚
  本题要求对工商局的做法做一评价,解答本题还是从刚才讲到的一个重点一事不再罚着手,只要工商局没有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原则,就是正确的处罚,因此,本题C是正确的。
  华政教育提示:
  由于行政法试题多考查考生的综合运用能力,因此考生在复习时一定要多加理解,具备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切忌死记硬背。此外,适当的做历年真题是必不可少的。做题时一定要勤于动手动脑,对做错的题目要足够重视,及时对知识点进行查漏补缺,及时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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