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灌南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聘用生活垃圾清理运输驾驶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3.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4.具备以下招聘岗位规定的所需资格条件: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取得B照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资格,驾龄5年及以上,思想素质高,业务技能强,退役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周末除外)。
(二)报名地点:灌南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8-83266183。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军人证明;
5.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四、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一)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相应岗位综合知识、业务技能、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对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按程序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照本单位同类工种标准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录用人员需服从主管部门在系统内调配。
七、招聘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报考,接受社会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八、监督和举报
灌南县纪委监察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3216632。
灌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3968833。
九、本简章未尽事宜由灌南县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解释。
灌南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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