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职业品德和职业操守,具有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服从组织安排,耐心细致,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团队合作意识和服务意识。档案履历中无不良记录。
2.常熟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8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
学历条件 |
专业条件 |
其他条件 |
疫苗管理(仓储) |
1 |
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药学、临床药学 |
社会人员须具有药士及以上职称,男性。 |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者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单位工作证明(验原件、自行复印交1份),到常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009办公室报名(地址:富阳路6号,电话52308230)。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并提供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四、考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满分为100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及格线。面试人数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录用数3倍的比例确定,不足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3.综合成绩计算: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拟录用人员。
4.若报名人数和招聘岗位数比例不足3︰1,取消笔试环节,直接面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拟录用人员。
5.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和公示
1.对拟录用人员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需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政审和公示,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请用书面或直接向中心监察室反映,电话52308266。
2.因体检、政审、公示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参加此次招录考生的综合成绩在一年内有效(有效期自公布综合成绩之日起算)。
六、聘用及待遇
1.拟录用人选经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并对拟录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缴纳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人员待遇按照市财政拨款标准及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分配办法执行。
七、其他
1.应聘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应聘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在招录各环节中,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时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者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3.招聘过程中,应聘者须严格执行国家、苏州市和常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等相关政策。应聘者要做好自我防护,服从招聘工作人员现场安排,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本招聘简章由常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常熟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4日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公众号:华政公职类考试助手 和 江苏华师政途教育
关注微博:江苏华师政途教育
QQ交流群:qq群:156080660(教资、教编) qq群:715838308(公务员、事业单位) qq群:850500409(江苏考研)
咨询电话:0512-67660550 13338680191(微信同号)
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666号和基广场四楼44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