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二 、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招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
3.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收容教养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或者与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8.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10月13日。网上报名需将《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滨湖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下载)、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报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从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等扫描件投递至指定邮箱529256183@qq.com。现场报名的需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滨湖区青莲路58号(滨湖公安分局)门卫室办理报名手续。其中学历证书必须提供,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联系电话:66070039。
(二)考生报名时,须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招聘单位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四、录用程序
(一)考试
将根据岗位职责需要组织笔试、面试和信息化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等。
(二)政审、体检、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体检并在滨湖分局门户网站公示。体检标准除符合本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相关规定外,其他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
(三)录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聘用部门为其办理录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警务辅助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务协议,享受相关福利,其中大客车驾驶员、应急处突、巡防处警、陪护岗位年收入约8-10万元,文书内勤、警情平台值守、消防协管岗位年收入约6-7万元,以上年收入均含“五险一金”及各类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本简章(包括附件)所属年龄均以2021年9月30日计算。
(二)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录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能达到法定享受退休金个人社保应缴纳年限的,应当由其本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自行缴纳剩余个人社保金。
附件: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关注公众号下载)
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