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3. 具备正常的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启东市户籍;
5. 职位所需的资格和条件: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启东市水务局401室 (民乐中路692号)。
3.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
(2)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其上述材料复印件。
(3)报名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申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四、考试、体检及审查事项
1.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百分制计算,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和大纲,重点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素养等;面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当场公布。面试重点考查报名对象的政治素质、礼仪形象、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组织协调能力等。
(1)当报名人数超过3人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3人进入面试环节。最终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分数最高者进入体检阶段。(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如末位同分,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就进行面试加试,取面试加试成绩高分者)。
(2)当报名人数只有2人或3人时,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当场公布,分数最高者进入体检阶段。
(3)当报名人数只有1人时,不需进行笔试和面试,直接进入体检阶段。
2.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进入审查阶段。如体检不合格,根据考试分数排序依次确定体检替补人员。
3.审查。审查犯罪情况,没有犯罪记录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后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待遇及管理
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八、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四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由启东市水务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启东市水务局。
报名联系人:孙昕 13776971028
第十四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68218062
启东市水务局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