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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一(4月21日)..xlsx
2.南通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二(4月22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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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在职人员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人员需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转出户籍的证明,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不限户籍);
3. 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除需提供《公告》、《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我市职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5.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市、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6.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需提供部队团以上证明;
7.报考职位代码为“90” ~ “93”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聘期考核合格的证明;报考职位代码为“96”的考生,需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提供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证明,其中县聘大学生村官还须提供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职位代码为“98”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书面推荐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任现职文件;
8. 按“夫妻分居两地”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报考地一方户籍证明和结婚证;
9. 按“父母身边无子女”条件报考的考生需提供父母的户籍和居住证明以及独生子女证;
10. 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等)。
以上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复审,代为复审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