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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携带材料(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2.社会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
3.按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报考的考生还应提供有关证明:配偶户籍在我市夫妻分居两地者须提供结婚证、配偶的镇江市户籍证明;父母户籍在我市身边无子女者须提供父或母的镇江市户籍证明、出生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我市驻军军人配偶须提供结婚证、配偶的军官证和随军批件;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5.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应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身份报考的还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6.定向考录大学生村官职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在镇江市聘期满3年且考核合格,仍在镇江市所属村(社区)任职的省、镇江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证明,该证明由所在市、区组织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
7.定向考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或江苏省设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选派、报名时聘期已满考核合格且未续聘的大学生村官证明或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户籍或生源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的证明;
8.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考核推荐,所在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的证明;
9.定向考录残疾人职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符合职位要求残疾类别、等级的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0.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职位,还须提供累计达到要求年限的工作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单位专门出具的工作证明等;
11.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应为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计算机专业毕业生视同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证书);
12.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具有同等效力;
13.报考人员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由本人书面授权,由被委托人携带本人及考生的身份证件参加资格复审;
14.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办理录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疑问,考生可向报考单位咨询,还可拨打以下政策咨询电话:0511-85340160、0511-84435702,打印通知书过程中如有问题,可联系0511-84425552解决。
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网站、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报名电话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