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公务员工资一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那么2015年公务员工资有什么变化呢?全国政协会议经济界别小组的讨论会议上,央企高管薪酬改革成为一个热门话题。了解更多公务员工资最新消息可点击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在去年8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以后,央企高管薪酬改革已经启动,因此,出席会议的几位具有全国政协委员身份的央企高管也成了热门人物,纷纷晒出自己改革以后的薪酬。
央企高管薪酬,一直是一个深受民众关切的敏感话题。由于很多央企都已公开发行了股票成为公众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的规定,高管年薪一目了然,一些央企上市公司高管一旦爆出天价年薪,总是会在市场上引起巨大反响,高管本人也成为吐槽对象。
从几位担任央企高管的政协委员晒出的情况来看,他们的薪酬都有幅度不小的下降,这表明了改革在顺利推进。但是,按照中央的改革方案,央企高管薪酬改革的目标,是要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中央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以这个标准来衡量,央企高管薪酬制度的改革显然还有更硬的骨头要啃。
在讨论到央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的时候,我们经常能够听到这样一种议论,很多央企创造的利润十分高,如果这是一家民营企业,其老总早就进入富豪榜了,但只因为是央企,他们不能领取高额薪酬,他们作出的贡献与他们得到的收益不对等,这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过往一些央企高管能够领取高薪酬,依据的正是这样的理由,是为了能够对他们产生激励作用。
但是,这种说法其实是站不住脚的。央企高管与民营企业家又有一个重要的区别,前者是由组织部门安排的,而后者则是通过艰苦的创业逐渐发展起来的。高管个人对于央企经营确实有其个人重要的贡献,但这是其作为公务员的份内之事。因此,对于央企高管来说,他们的薪酬应该与同级公务员保持大致相同的水平。如果一定要对这部分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在薪酬上推行激励机制,那么那些与他们同级的政府公务员又该如何?公务员干得好,有另外一套主要体现为职务晋升、级别提升的激励机制,央企高管不应自外于这套激励机制。
实际上,围绕着央企高管薪酬出现的激励困扰,究其本质,还是在于央企高管与央企资产权利所有的分离,这也是我国国企改革多年来反复无常、难有突破的要害。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国资国企确定的改革方向则已经为解决这个难题提供了钥匙。按照三中全会的要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已经从过去的管国企改变为管国资,因此,央企高管从本质上说,应该是组织部门委派到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管理人,而不是央企的经营者。因此,央企高管薪酬的改革,应该与国企改革结合在一起,由组织部门委派的央企高管,只对央企内部的国有资产负责,而央企的经营,应该交给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职业经理人。那么,组织部门委派的央企高管,在保留公务员身份的同时,就只能领取与同级公务员相同的薪酬,对于他们在企业内所作出的贡献,可以按照公务员法来进行激励。只有央企招聘的职业经理人,才应该纳入薪酬与其贡献挂钩的机制。
在这样一种机制建立以后,对央企高管薪酬的安排,就可以按照中央的要求,实现分类分级管理。客观地说,对于目前的央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所引起的薪酬大幅降低,这些高管是不会感到愉快的,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央企高管可以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自行作出选择,这种选择可以决定他们领取什么样的薪酬。
近年来,央企涌现了一批优秀的高管,我们不排除他们个人的作为,但另外一个同样不能排除的因素是,由于他们具有政府背景,具有公务员身份,因此他们的成功,其实还有一层政府资源倾斜的作用。我们可以相信,这些高管对自己的企业经营能力有着比外人清晰得多的判断,他们应该作出这样的选择。如果愿意以一个职业经理人的身份进入央企,那就意味着脱去公务员的外衣,同时领取较高薪酬,如果要给自己留一条后路,那就以一个国资管理人的身份行使自己在央企中的职能。
就客观现实来说,让职业经理人负责央企的经营,还面临不小的难度。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还缺少一支成熟的职业经理人队伍,这不仅是央企面临的问题,事实上一些发展得已经很有规模的民营企业同样面临这个现实问题。因此,我们还必须下大力气培养职业经理人队伍,而这也有赖于市场化改革的深化。
(作者周俊生系大公财经特约评论员,以财经时事评论为主要写作方向。著有《金钱的运动》、《资本的沉沦》、《中国股市批判》等书。)